不过眼下倒也不必考虑太多意识形态问题,毕竟是门内决之。
既然这个李充愿意承担代价,沈哲子自然也不会跟他客气,交钱吧。
身受后世观念影响的沈哲子,在时下而言其实其内核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法家刑徒,无论是想要推动社会变革的用心,还是在面对具体事件的价值观上。
不过倒是有一点,对于“杀人偿命”这个准则,沈哲子倒是有一个不同的看法。在他看来,所谓杀人偿命更重要应该是用来预防犯罪,用生命为代价来震慑那些潜在的凶徒,而不是案犯后一定要追逐的一个必然结果。
所谓的人命最重要,人命只能用人命来偿还,在许多现实处境中,这只是一句屁话。尤其对于情感需求较弱的被害者家属而言,杀人偿命未必符合他们的期待。
假使一人遇害,尚有年迈父母,下有嗷嗷待哺的儿女,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人死了,就算抓住凶徒处死,这个家庭仍然处在崩溃的边缘,生活将无以为继。如果在一个福利良好的国度,这个家庭的生存负担会转嫁到整个社会,如果在福利不备的社会,那么只能自生自灭。
李充虽然不乏敢作敢当的觉悟,但是仍然不认为自己杀人有错,他所认下的罪责也只是擅闯丁营而已。这倒不足表明一个人的生性凉薄,而是时代的局限性。
沈哲子也不跟他谈什么人道主义精神,只是除了原本的罚金之外,又勒令李家必须派出相等的人丁,承担那几名遇害者该承担的劳役。
这些代工的事功记在苦主家眷头上,再加上钱财的补偿,沈哲子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。剩下的,便是吩咐沈牧去问责当日监督这几名劳役砍伐的吏目,由丁营再拿出一部分补偿来。
原本他不必要做这么多,但世风的扭转就是从点滴而起。看似一件寻常小事,对于整个丁营的劳役们情感上都是极大的抚慰,因为他们的性命已经开始被尊重。
有江夏公卫崇的面子在,李充的罚金,沈哲子暂且签下来,于是李充便重获自由。
事情解决后,卫崇便起身告辞:“今次真是多谢维周,来日我在家中设宴,维周可一定要过府一叙。”
“江夏公不必如此客气,我也没帮上什么。终究还是李君自己识见豁达,即便我不出面,也能免去许多事端。”
沈哲子起身笑语道,不过话虽然这么说,如果没有卫崇出面,这件事终究还会有许多波折。最起码自己是没兴趣过问这件小事,而沈牧来处理的话,未必就会罢休。
事情虽然解决了,卫崇却有些意兴阑珊,因为李充的言语,让他感觉自己这人情有些发虚。不过他还是转望向李充,笑语问询道:“弘度可要与我一同归家?”
李充摆摆手,施礼道:“劳烦江夏公亲行一趟,已是惶恐,岂敢再劳。而且先墓被损,还没来得及仔细拜望,眼下既然已经无事,理应前往叩拜请罪。”
“那好吧,我就先行一步了。不过弘度也要记得着人归家传信一声,不要让家人过分担忧。”
卫崇这话已经透出一丝不满,言外之意如果不是其家人请托,自己也未必就会出面。
“江夏公慢行,来日定当再登门道谢。”
李充也察觉到卫崇的小心思,态度端正的将人送上了车驾。只是在他转过头时,便看到沈哲子正站在不远处笑吟吟望着他,神态颇有几分玩味,当即便回以一笑。
看到李充与卫崇的对答,沈哲子大概明白了为何这李充至今仍是寂寂无名之辈。
江夏李氏可不是什么寻常门户,否则也不会与清望一流的河东卫氏结亲。单单这个李充的父亲李矩,便曾经坐镇江州重镇。那还是在东海王司马越执政的后期,可见哪怕在越府当权的局面下,即便不是越府旧部,李家也是不弱。
而李充的伯父李重,则更加不得了,在中朝名望便极高,二十岁的年纪便担任本国中正,可见时誉之高。而李重的儿子李式,过江之后官至侍中,虽然不及方镇位重,但用后世一句话说也是简在帝心的清贵近侍臣子。
更不要说李充的母亲卫夫人,出身名门,又有非常高妙的书法造诣,还与琅琊王氏这南北第一高门保持着良好的来往和互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