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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七章 最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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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十几年书,写了几年作文,混过写手,当过枪手,沦为过代笔,做过编辑,今年二十一岁的我活的也算精彩。

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发奇想写这个故事,可能是被什么刺激到了吧。

起了如此清新脱俗的名字,也算是对的起这个突然升起的念头,思如泉涌啊!

好吧,一点真正的东西没有说到,我想写一个故事,一个90后的故事,准确的说是我所见到的九五,九六 ,九七,九八,身边的这些朋友们。

起因,就是在车上,不知怎么回事,想起了几年前对九零后的鄙视,想起了有人说过我们是垮掉的一代。

想起了杀马特的飘逸长发,想起了我们被嘲笑的梦想,想起了曾经被视为电子毒品的电脑,想起了属于我们那曾经折翼的梦想。

我一个纯正血统的九零后,一个喜欢拿起笔,一个喜欢写一写让我自己都觉得幼稚的情诗,一个喜欢将生活的一切化成笔尖的老男人。

我想告诉我自己,我的梦想还在继续,这个故事,真正的原因,可能就是为了能让我坚持下去,我所谓的写作梦想。

我是一个小白,一个纯正的写手小白,我写的东西并不漂亮也不生动,甚至被人无数次的嘲笑,可是放不下,就是放不下,离不开就是离不开。

十五六岁的时候,我曾经有过一次在某个网站签约的机会,也是那一年,我曾经获得过我第一次的稿费。

虽然到现在也没有看见我的文章出现在什么地方,甚至连是哪家的杂志社我都忘得一干二净。

我想写这篇故事,我想告诉所有在接下来日子看见我故事的人,我想告诉他们,我们不是你们想象的模样。

我们都是不同的,我不想有一份工作束缚我的生活,我想做我喜欢的事情,我不喜欢你们的生活,那不代表我是错的,我想活出我的姿态。

这本书,没有所谓的剧情,没有所谓的情节,我想,我写,如果说是书的话,更适合的说是一种随笔,一种我对身边所有人独特的理解和看法,都是我看我听,我闻我所知道的。

好吧,闲话到此,然后才是正题才是!

那天我坐在广场旁的长椅上,我听着我身边的朋友不断对我疯狂的吐槽着他的生活和烦闷,还有他的女朋友对他所做的不讲理的事情。

真的有些不太耐烦,谁对别人的生活都有点八卦,但是如他这般事无巨细的告诉你之后,你竟然会觉得特别的烦。

人嘛,就是如此的不讲理。

“你觉得,你现在想怎么样?”我纳闷的问道。

“不想怎么样啊,就是跟你说一说,回去生活依然继续,我依然受着他们的气,也依然爱着他们。”

他楞了一下,有些理所当然的回答道。

“诶,那你就没想着要离开这个家,离开这个你不喜欢的地方?”

我突然来了兴致,问道。

“想啊,我怎么没想过,可是,楠轩,你知道不?我离开了家,离开了他们,是离开了这些苦闷的生活,可是呢?以后呢?”

“我还能真像小时候,受点委屈就离家出走,那我就真的叫傻逼了。”

“这是我的责任啊,我来报答我父母的养育,感谢老板的赏识,回馈着她对我的爱。”

“兄弟,这些破事也就能跟你说说,在家,我怎么敢告诉他们啊!我现在可是家里的顶梁柱,最成熟的男人呢?”

他竟然有些自豪在跟我说着这些话,我愣住了,他却站了起来,对我晃了晃手。

“走了,回家了,要不然老婆要着急了,这都快十点了!别跟你嫂子说我今天抽烟了哈!”

话到最后一句神色竟然有些慌张,我习惯性的对他摆了摆手,他对我笑了笑,转过身去,我看着他的背影,突然有些陌生了。

一个更年轻,更挺拔的身影仿佛出现在他的身后,一瞬间,我却仿佛看见了当年那个他,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放荡少年!

今年他二十四岁,如今的他接收了父亲那个不算太大的公司,每天西装革履游走在各种所谓的精英面前侃侃而谈,文质彬彬,丝毫不见当年那个一眼看去就是一个流氓的气息。

他五年前就早早离开了学校,一切好像就在他离开学校的那一刻都变。十五六岁时的他,每天我们都胡混在一起,带着我们这帮更小的少年,逃课上网,出去打架斗殴,无法无天。

记得那时候喝多的他拉着我的肩膀,对着天大笑着。

“我要成为世界上最棒的吉他手,可是他们都不喜欢,他们不喜欢我拿着吉他的样子,他们不喜欢我因为吉他什么都不要。”

“他们不喜欢他们觉得我一拿着吉他,就像一个混子,一个坐吃等死的混子!”

“那好,既然你们毁掉了我的梦想,你们摔碎了我的吉他,那么我就变成你们最不喜欢的样子!”

那时候不懂事的我看着他有些红润的眼眶,嘲笑了起来。

“啧啧,你有没有点样子,竟然还特么哭了,哭的像是一个sb!”

“小屁孩,你懂个屁股!知道什么叫梦想不?”

他狠狠的抽了抽鼻子,有些嗤笑的看着我。

我早已经喝的双眼朦胧,立马大声的喊了起来。

“放屁,谁特么还没点梦想了,我告诉你,陈疯子,我想,我想成为我心目中作家的样子!”

我脸憋的通红。

“艹!看看前面那两个沙比,两个混混还在这里谈梦想?真是不知道磕碜好看!”

另外一个座位上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斜眼看着我们。

我刚要还嘴,就让陈疯子按了下去,向着那个青年那桌走了过去,笑眯眯的问道:“你给老子再说一遍?”

“再说一遍又能怎么样?两个沙比!”那个青年,站起身来一脸瞧不起的样子。

“呵呵!”陈疯子刚笑出来,身后一个啤酒瓶子狠狠的砸在了那个青年的头上,那个瓶子应声而碎,那个青年桌上的几个女孩吓的尖叫起来。

我手里拎着半个瓶子,对着已经满脸鲜血的青年接着问道:“你再说一遍,儿子!”

那个青年的朋友看势头不好,竟然缩在了后面,那几个姑娘已经有一个偷偷的拿出了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
那个青年终于反应过来,破口大骂,一个全都就要奔着我的脸打过来,没有任何的意外我的脸结结实实的挨了一拳。

我们当然不能吃亏,我和陈疯子就和这个青年扭打在了一起,没有任何的招式,就是拼命的打法。

他一个人就算是成年人,也不是我们两个的对手,再说陈疯子本来就人高马大的,直接将那个青年骑在了身下,掐着他的脖子,恶狠狠的问道:“服不服!”

那个青年被打的晕头转向的,为了不继续挨打,硬着头皮回答道:“服了,服了!”

我俩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,本想一走了之,却看见熟悉的警车向我俩开了过来,警车怎么会来的这么快,原因非常的简单,因为隔壁就是派出所!

那个时候的我们就是如此的冲动,因为在那个时候,世界对我们来说还不曾染色,这个世界上非黑即白,这就是我们奉行的道理。

再就是因为,惹祸对我们来说,更是报复家长的一种手段,那时候幼稚的我们,也幼稚的举动!

那之后的三年日子过的相差不多,他从何时变成如今的模样的呢,那年他十九岁,刚刚高中毕业,别人都在准备高考。

他在准备辍学,依然和过去一样,并无诧异。

而当时我的也已然放弃了中考,我们两个蹲在路边吃着串子,那时候的他还在笑嘻嘻说着他即将要去参加的比赛。

他认为他终于能光明正大的玩着他的吉他的时候,电话响起,噩耗传来!

那时候放下电话的他,脸上的表情,我从来没有见过,也无法说出来,却如此深刻的印在了自己的脑海中。

他手攥着电话,一把拉开了凳子,向着外面冲刺着,我紧紧跟在他的身后,没有问为什么,只是跟着他上了出租车。

他那双手微微的颤抖着,就是那双被他自己引以为傲的手此刻无法控制的颤抖着,豆大的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他的手臂上,有些颤抖的说出了那个他无法接受的事实:“我爸...走了!”

那之后,我再次在葬礼上见到他的时候,他剪去了那一头长发,脱下了那一身皮衣,褪去了潇洒的神色。

他身着一身黑色的西装,整齐的短发,脸色越发的阴沉。我走到他父亲的面前鞠了三躬,然后走到了他的面前,他一只手抓住了我的肩膀,有些凄惨的笑道。

“四,别跟着他们作对了,等你到了我这一天,你会发现,你回想过去的那些事情这里隐隐的有些疼啊!”

他指着自己的心脏,再看脸上的笑容不光是凄惨甚至有些狰狞!

从那天起,他三年没有任何的消息,之后我才知道,那三年,他第一次扛起了那属于他父亲的担子,这一抗便准备好了一辈子!

刚开始上位的他一塌糊涂,什么也不懂,什么也不知道,我记得他笑着对我说过,那三年,他将过去二十年没有学过的习全都补了回来。

他整日整日的扑在公司上面,忘记了自己的一切,他将自己最喜欢的吉他束之高阁。他扛起了自己曾经最为抵触的东西,他称为了他母亲唯一的依靠了。

三年之后,当年的我到最后也没有逃掉高考,浑浑噩噩的进入了高中,每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都回想起那段日子。

那段让我感觉充满激情的日子,现在的生活对于我来说,只不过是一个牢笼。我看着房间里那一排排的书籍,我不由自主的将手放在了上面,脸上自然而然的露出了笑容。

我爱,甚至为它而感到痴迷,但是这些东西对我现在的学习并没有什么用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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